據悉,家住成都東門社區某小區十樓的吳小姐最近十分苦惱,她的隔壁鄰居家里住了好幾口人,每天的生活垃圾比較多,但是這一家子人不太懂得公共環境衛生的維護,經常將大堆垃圾放在電梯門口,但是清掃樓層的清潔工明確表示不負責收集樓層垃圾,這就導致垃圾長時間無人清理,臭氣彌漫的環境讓人難受,吳小姐有時候實在看不慣自己幫鄰居拿下樓,但是經常如此她也失去了耐心。
在幾次提醒鄰居均得不到回應甚至否認的情況下,她問如何才能讓這種不文明現象得到糾正?成都物業公司管理如何才能行之有效制止這種行為?
律師告訴我們:首先成都物業公司應該上門做說服溝通工作,一般來說業主是會遵守公共環境維護責任的。吳小姐這樣的情況,無論是鄰居還是物管在取得業主亂堆放垃圾的證據之后,如果行為人依然不糾正整改。
一是物管可以依照物管管理規定對其進行處罰;
二是受到影響的鄰居可以直接起訴對方,要求對方賠禮道歉并且承擔一定的精神損失費用。